法律咨询

和我一个宿舍的人在说别人坏话,然后我把坏话学给他说的那个人了,于是那个人就把我宿舍的那几个人打了,被打的人家长要告我,说让我补偿精神损失费合理吗

损害赔偿
2024-01-26 14:05:1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他们起诉你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追问:但是不是因为我才打起架了吗
    解答:打人是违法行为,后果由违法者承担。
  • 需要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殴打别人的,或者故意伤害别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 您好,建议报警处理的
  • 你好:报警解决依法处理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