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法院执行后,还清债务,会不会黑名单。

债权债务
2024-01-26 11:26: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执行完毕后不会上黑名单,拒执有可能。
  • 可以将债务人纳入黑名单。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将债务人纳入黑名单。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中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可以将债务人纳入黑名单。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将债务人纳入黑名单。欠债人无力偿还债务也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法院通常会中止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 欠钱已被对方起诉如果开庭前把钱还清了,不会被法院列入黑名单。
    如果债务已经履行完毕,可以要求对方撤诉处理,失信黑名单制度,针对的是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这就是说在法院判决后,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才会被列入。
    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
    有能力还款而拒不还款会引起民事诉讼下的还款并加算利息等责任,不履行生效判决还会导致强制执行以及可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给生活带来严重不利影响,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于拒不执行判决情节严重的,是可以在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时欠款人还款义务不能免除,同时还将面临牢狱之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