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有件关于房屋的纠纷,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先感谢了!事情是这样的:我家的一座砖混结构的房子于2000春完工的。与我家相邻的一家于2001年下半年动工也修建了一座砖混的房子。但对方在挖基脚时,开挖的比我家的深,建起的房子比我家的要高二层。于2002年春建成。但于2002年下半年时,我家的房子开始出现墙体裂缝,从顶楼到底楼,靠他家的一边三堵墙都裂了,整体向他那边偏。裂口最大处有2CM宽,裂缝深穿对侧。我和他们一直协商,他方只是将裂缝修补。不愿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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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名称我不是很清楚,你可以到建设局咨询一下,应该有质量鉴定和评估部门,我认为最好作好鉴定和评估,不然你起诉无依据,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合法,不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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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