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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欠薪半年,可提出被迫离职?诉求2n赔偿吗?年薪法律上有界定吗?因为公司是年薪制度,目前公司把年薪强制解释为业绩绩效,不想支付这部分金额,我该如何回应反驳?

劳动纠纷
2024-01-27 10:00:07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可以提出主动离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2n是当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时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
    针对劳动报酬的构成,需要结合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公司关于薪酬管理的相关文件确定,劳动者需要对自己的薪资待遇承担初步的举证责任。
  • 关于年薪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规章制度规定条件。被迫离职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 你好,可以的,先与公司协商,公司不愿意给的话,可以给劳动监察大队打电话举报
  • 可以提出被迫离职来主张赔偿 双方协商不了可以走诉讼解决
  • 你好,如果没有提交辞职申请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您好,可以提出被迫离职,要求经济补偿。
  • 你好,这种情况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被迫离职只有补偿没有赔偿
  • 你好,你是咨询劳动仲裁的案子
  • 你这个具体情况需要详细了解
  • 你好具体说一下你的案子啊
  • 你好,可以咨询民事、刑事
  • 有经济补偿。员工因公司拖欠工资而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欠薪,劳动者可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法律分析:公司欠薪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赔偿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你好,可以提出被迫离职,年薪性质如何被认定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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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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