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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交城乡养老保险改交其他类型的,我城乡养老保险里的钱可以退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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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5 15:29:0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目前暂无出台退费的政策。人社部正在抓紧制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转移办法,待出台后,前几年缴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转移到现在参加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后合并计算。
    如果有重复时段的缴费,等政策出台后再做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 可以退还,但是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待遇。出现该种情形时,只计算职工养老保险缴费的年限,将居民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金额退还给本人。法律依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七条 参保人员若在同一年度内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其重复缴费时段(按月计算,下同)只计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
  • 养老保险个人部分一般不可以退。
    向当地社保缴纳的养老保险金,退保通常有以下两种情况:
    1、农村户口如果离职时选择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清算,可将个人帐户累计额个人缴费部分及利息一次性退还本人,同时缴费记录清零,以后按新参保处理,缴费年限重新计算。
    2、城镇户口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清算出来的。
    只有如下四种特殊情况可以清算
    (1)达法定退休年龄,未达到累计缴费15年,可申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额一次性清算退还本人。
    (2)若不幸在退休前去世,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累计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此部分可继承,即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3)若退休去世,其个人账户金额未领取完毕,余额可一次性清算出来,由法定继承人领取。
    (4)出国定居,失去中国国籍的。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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