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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我该怎么办呀

婚姻家庭
2024-01-25 15:07:3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患有精神病一般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宜结婚的范畴,如果非常严重则不一样。同时是否离婚你自己本人应该明确态度。
  • 比如说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的方式来解决夫妻之间的关系,或者是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除
  • 您好,现在情况是咋样的,可以说一下吗
  • 你好,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
  • 你这边同意离婚吗,有没有协商
  • 你好可以要求的哈这个事情的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委托律师
  • 你好你们有没有指定监护人
  • 一方患有精神病,另一方能要求离婚。一方婚后发现自己的配偶患有精神病,且配偶的精神病病情久治不愈,夫妻感情因此破裂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如果配偶的精神病病情轻微,可以控制,且夫妻双方感情比较好的,也可以维持婚姻现状。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方患有精神病的,当事人可以向对方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对方由其监护人作为代理人代为出庭。人民法院审查双方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七条
    无诉讼行为能力人由他的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之间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
  • 如果一方是精神病,可采取下列方式来离婚:由其法定监护人(配偶除外)作为法定代理人,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的,应当依法进行调解,调解无效,且确认感情破裂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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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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