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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工,私人店铺,没签合同,因家里长辈去世三年请假,老板不批,想离职,还有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4-01-25 09:56: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只要试用期工作了,单位应当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劳动者提出辞职属于劳动合同解除,不属于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就终止: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因家人去世不批准请假被辞退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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