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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脱产学习三年给算工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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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 23:59: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一、上学期间可以算工龄的:
    1970年至1978年入学的国家职工,包括1978年经过入学考试,1979年高校扩大招生才人学的职工,不论是否带工资,在校学习期间都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在职职工经单位批准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学习,学习期间属单位的在编职工,由原工作单位照发工资,其在职培训性质的学习时间应计算连续工龄。
    二、上学期间不算工龄的:
    1979年以后入学的国家职工,学习时间一律不计算工龄,但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集体所有制职工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毕业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其入学前和毕业后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
    三、入学前和学习期间不算工龄的。临时工考人大学毕业后,其工龄只能从毕业分配工作后到单位报到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法律分析:带薪学习,即在高等院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职工,在学习期间由原单位发给工资,并享受劳保待遇,说明与原单位存在着工作关系或劳动关系其工龄可以连续计算。但要是没有代薪,只是考入普通高校学习的职工。
    在职人员出国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工作后,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也计算工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 法律分析:
    一、上学期间可以算工龄的:
    1970年至1978年入学的国家职工,包括1978年经过入学考试,1979年高校扩大招生才人学的职工,不论是否带工资,在校学习期间都可以计算连续工龄;在职职工经单位批准参加脱产或半脱产学习,学习期间属单位的在编职工,由原工作单位照发工资,其在职培训性质的学习时间应计算连续工龄。
    二、上学期间不算工龄的:
    1979年以后入学的国家职工,学习时间一律不计算工龄,但入学前和毕业后参加工作的时间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集体所有制职工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毕业分配到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其入学前和毕业后的工作时间,也可以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法律依据:《关于工龄认定的文件》 五 原在乡镇及其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享受国家补贴的半脱产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
    原在乡镇及其以上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享受国家补贴的半脱产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半脱产工作人员)是指经县及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批准招用的在干部或工人岗位上从事专职工作的非国家正式职工(含计划内临时工,不包括计划外临时工,以及单位私招乱雇的人员)。半脱产工作人员在不间断的情况下正式参加工作是指:
    (1)在最后一次半脱产岗位上被直接招收、录用为国家正式干部或工人的;
    (2)在最后一次半脱产岗位上参军后提干,以后又转业到地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3)在最后一次半脱产岗位上参军,复员后被分配了正式工作成为国家正式职工的。
    其参加工作时间也改从计算工作年限的起始时间算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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