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家里老人去世了,没有立下遗嘱,孩子有一男三女,丧葬费的分配出现了问题,本来老人想留给孙子的,女儿平常也没有表现出来意思,但是现在争着要分配,怎么办?

继承
2024-01-25 10:17: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愿意为你提供法律保障
  • 没有遗嘱,如果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没有遗赠扶养协议的,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继承平均分,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有遗嘱按遗嘱,没有遗嘱死者配偶子女父母继承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协商分配,协商不成法院起诉,有赡养能力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少分
  • 应这样分配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而丧葬费应给予实际支付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