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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公章丢失了怎么注销?

公司企业
2024-01-24 20:45:3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公章遗失怎么办
    1、公章遗失后的处理流程具体如下:
    (1)法人需要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到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报案,领取报案证明;
    (2)持报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市级以上每日公开发行的报纸上作登报声明,声明公章作废;
    (3)自登报起公示三天后,申请公章的补办;
    (4)重新进行刻章。
    2、法律依据:《印章治安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需要更换印章的,须公告声明原印章作废后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印章遗失、被抢、被盗的,应当向备案或批准刻制的公安机关报告,并采取公告形式声明作废后,按照前款规定重新办理备案或准刻手续。
    二、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有以下:
    1、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
    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应当到公司印章登记的公安机关注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注销印章所需资料:
    1、《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
    2、刻章登记卡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指定委托书;
    5、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公章、财务章及其它有在公安局备案的章。注:非公司制企业比如合伙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时需要同时将印章交予工商部门,而公司制企业注销印章是销掉公司印章的法律效应,印章可以自己保留或自行销毁。法律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之二十四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之二十五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必须建立健全印章管理制度,加强用印管理,严格审批手续。
    未经本单位领导批准,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印章。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之二十六规定:对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要依照国家有关法规查处。
    如发现伪造印章或使用伪造印章者,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或印章所刊名称单位举报。具体的印章社会治安管理办法,由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 法律分析:被注销公司公章丢失后,被人拾取,假借该公章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招聘及其他各类活动,所有责任由实际实施者承担,并且注销后的公司相关权利人,可以对其进行起诉,除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行为还外可向法院申诉要求进行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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