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小区物业费实际收取的标准和前期公示的不一致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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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物业业主不一致,有可能签订合同的卖方属于无权处分,真实的业主对此并不知情。同时真实业主也不愿意出售房屋,此时可以要求卖方退还房款并赔偿损失。如果对方存在诈骗,可以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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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可以向物业公司索要收费明细并核对其与宣传标准是否相符;如存在差异可要求调整或进行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共识可以申请调解或者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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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 无法继续履行或存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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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向物价局投诉,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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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物业索要明细,如仍有不同可以去当地政府部门投诉或者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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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费不合理可以向物价局投诉,物价局有义务监管物业公司的收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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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物业沟通协商,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去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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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具体说明为什么有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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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需要由物价局审核。小区物业费收取,物业公司要向物价局提出申请,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条件和公司服务水平进行成本核审批复,发放收费许可证。物业费一般分前期
物业管理收费和正式物业管理收费。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
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
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
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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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小区物业费采用包干制收费方式,只公示小区公共收益的使用情况,其余内容不需公示。法律依据:《
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 每年三月底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醒目位置公布管理区域内上一年度的相关物业经费收取、使用等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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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小区物业费收取标准需要由物价局审核。小区物业费收取,物业公司首先要向物价局提出申请,由物价局根据小区条件和公司服务水平进行成本核审批复,并发给收费许可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第六条 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除依照本法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外,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依照本法自主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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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