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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宣布被撞方没有治疗意义了,家属放弃治疗会不会对赔偿有影响。

交通事故
2024-01-25 09:56:54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若医嘱上写了没有生还可能,放弃治疗是没有影响的,如果医院不写,家属主动放弃,可能会认为死亡与放弃有关系,赔偿会打折扣
  • 因为治疗已经没有意义,说明已经下达了死亡通知,家属放弃治疗并不会对赔偿造成影响
  • 你好,为了方便更好的给你解答问题和诉求,请再简单说一下具体案件情况。
  • 你好,可以咨询的,具体详聊。
  • 你好,愿意为你提供法律保障
  • 你好,报警了吗?交警是否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呢?如果确实是这次事故造成的问题,是需要进行赔偿的,目前对方是什么态度呢?具体情况可以直接和我沟通,我会尽可能的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 法律分析: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四)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四)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
    (五)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影响赔偿。发生事故原则上应在事发接受医院治疗。如果该医院发现没有相应条件诊治,可以转院治疗。原则上也是就近转专科医院或更上一级医院。但这是由医院决定而不是由家属要求可以决定的。
    如果发现家属通过非正常手段实现了转院,肇事方可以拒赔,由家属起诉到法院裁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按照你的意思是有可能需要承担更大的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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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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