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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暖气费几年没交了滞纳金可以不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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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4 16:03: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这边得和对方协商处理
  • 法律分析:关于暖气费滞纳金的相关规定:
    1、法律对滞纳金的数额有具体规定。即对于行政处罚中的滞纳金,最高不超过行政处罚的本金数额。
    2、对于民事合同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最高不能超过违约损失数额的30%,超过30%的,即为过分高于所遭受的损失,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 按照规定,如果说你没有按时交取暖费,每天需要按照1‰的比例交滞纳金。
    这个时候就需要看你一年的取暖费是多少钱了,按照3500块钱来算,如果是一年不交,那么总共的滞纳金就剩3500块钱乘以1‰再乘以365天,也就是
    1277.5元。
    不过现在有规定,就是说你交的违约金是不能够超过违约数额的30%的,如果超过了30%,可以跟当地的法院提出申请,适当的减少滞纳金的金额。
    其实这要看当地取暖费部门的规定,因为每个城市取暖部门规定的迟纳金是不一样的,有很多城市会根据晚交的月份进行制定迟纳金的费用,比如说晚交6个月需要缴纳90%的迟纳金,晚交5个月需要缴纳75%的迟纳金,晚交4个月需要交纳60%的迟纳金。
    暖气部门之所以会制定迟纳金,主要是为了让市民们能够自觉缴纳暖气费的费用,如果说一直采取包容的方式,那么会让业主们拖欠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法律依据:《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标准应当告知当事人。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
    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 如果不交暖气费,首先最有可能的是被停止供暖,直到交清费用才恢复。如果不交,供气公司可以收取滞纳金。还可以将欠费者告上法庭,由法院发传票,并且强制执行,直接在消费者银行帐户划扣欠款和开庭费用。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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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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