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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辅警,2012年9月参加工作至今工作满十年,但十年来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2022年底找了个不顺从调动岗位的理由给我囗头辞退处理,2023年6月13日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同年10月中旬劳动仲裁结果出来了,支持我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15内有不服可以上

劳动纠纷
2024-01-24 10:08:0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被辞退维权,可与用人单位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请,请求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处理。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分析:申请劳动仲裁。经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以后仍然不能达成一致的,应该由用人单位提出进行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该依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进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如果用人单位进行强行调岗,并拒绝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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