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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爷爷于2023年一月份死亡,留下地12亩,现在当地大队需要我们二次花钱购买以一年700一亩的价格,说我们没有跟老人在一个台账上,我们把老人伺候走了子女确没有继承的权利,而且价格每年都不一样,市场价没有出来就开始收取老百姓的钱,想收多少就收多少

继承
2024-01-24 08:51:01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农村的耕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家庭内成员均享受土地承包经营权,家庭成员死亡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没有影响。当然,如果当时作为承包家庭的成员都已经去世的,村集体应当将土地收回,不再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 继承诉讼费的计算标准:是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值,累计分段缴纳的。一万元以下,费用为50元/件;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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