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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父亲欠别人了几万块钱,法院来把人带走了说要拘留15天

行政纠纷
2024-01-24 08:19:49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案件到了执行阶段,有能力而不履行生效判决法院是可以进行拘留的。
  • 首先,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一般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胜诉之后,如果债务人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另外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如有能力而拒不执行法院生效的判决的,可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谢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属于司法拘留。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期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如果欠钱不还,法院已经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对被执行人进行了司法拘留,在一年内还可以再拘留一次。
    司法拘留的最长时间为每次不超过十五日。
  • 欠钱不还的前提下,如果对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不履行偿还义务的,会被司法拘留,最多也只能拘留15天。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权利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适用司法拘留这一强制措施。
    首先,应由承办案件的合议庭或者独任审判员提出意见,报请本法院院长审查批准,然后,制作《拘留决定书》,交司法警察执行。
    执行拘留时,执行人员要向被拘留人出示并宣读《拘留决定书》。
    被拘留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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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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