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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超车,对方为躲避发生两车追尾

交通事故
2024-01-24 11:56:0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发生交通事故及时报警,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
  • 如果在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超车,由此引发的事故,要承担责任
  • 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请求保险公司理赔。
  • 您好,您超车,造成其他车辆追尾,及时报警了吗。
  • 两车追尾,一般都是后车全责,但以下情况导致的追尾前车负责:
    1、前车在掉头的时候与后车发生追尾;
    2、压实线时发生追尾;
    3、恶意加塞或恶意切线;
    4、后车从右侧超车后发生追尾;
    5、前车突然急刹导致后车躲避不及而追尾;
    6、前车溜车或倒车造成追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可以选择报警处理,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协商赔偿,一般追尾都是后车的责任,因为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 车辆被追尾对方全责的处理流程如下:
    1、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2、在道路上发生追尾事故,若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若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3、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事故现场目击人员和其他知情人员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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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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