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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孩子在学校被同学绊倒,门牙磕掉两颗,现在对方家长不协商、不赔偿,我这边应该起诉学校还是起诉对方家长?

损害赔偿
2024-01-27 15:23:33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可以直接起诉解决, 起诉另一个学生和学校,进一步沟通我, 帮你处理
  • 你好,可以将学校和家长列为共同被告


  • 法律分析:视情况而定。如果因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致学生受到伤害,该起诉的还是要起诉。学生在学校受伤,学校必须赔偿,如果不能协商解决,诉讼是必要的手段。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首先呢,你要先和学校以及对方家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或者像你这种对方不愿意担责的,那就只能通过法院起诉了。
    法院起诉的话,是需要把学校和对方家长一同起诉的。
    一般这种校内的受伤事件,学校的责任肯定跑不了的,学校不承担责任是不可能的,法院也是会支持你的诉求的。
    多找学校,实在解决不了就上法院。

  • 如果是被同学绊倒的话,对方当然需要赔偿了,学校也是有责任的,毕竟是在学校发生的。学校是临时的监护人。他有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
  • 你好,未成年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起诉监护人要求赔偿损失。学校有过错的,应承担补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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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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