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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40天后流产可以享受的假期几天

劳动纠纷
2024-01-27 17:44:5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有15天假期,具体到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核实。
  •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若是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 妇女怀孕期间享有的假期有:保胎假、产前假、产假、哺乳假。怀孕未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十五天产假,怀孕满四个月流产的享受四十二天产假,生育享受九十八天产假。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劳动法》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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