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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手机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别人用来诈骗 怎么办

刑事案件
2024-01-23 13:47: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社嫌帮信罪的刑事犯罪,应当根据具体的情节确定是否严重。
  • 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一般不会构成犯罪。
    但是知情不知情,并不是由自己说的,会根据客观情况以及有无获利、出借的张数等行为来综合判断,实践中大多成立帮信罪。
    完成了一个出借行为,出借银行卡给朋友,朋友利用这张卡进行诈骗活动。
    作为出借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银行卡借用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不负责任。但如果知道他是拿去诈骗的情况下还借给他,就是诈骗行为的共犯。
    但是借银行卡给别人使用可能会坐牢,将银行卡借给他人并用于犯罪的是违法行为,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洗钱罪
    个人申办银行卡,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公安部门规定的本人有效身份证。银行卡及其账户只能由发卡行认可的持卡人使用,不得出租、出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涉嫌诈骗需要报警进行处理,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只要彼此之间有约定借钱,且承认存在债务关系就不算诈骗。
    当事人可以收集录音证据、证人证言等证据到法院进行起诉。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 法律分析:如果确实属于不知情的,不构成违法犯罪,不承担法律责任。 所谓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的,必须是主观上有实施诈骗的故意。
    如果当事人不知道他人是在实施诈骗,自己也是受骗而参与了诈骗的,因其在主观上没有实施诈骗的故意,也不存在与他人共同实施诈骗的故意,故对他人的诈骗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不能以诈骗来追究其法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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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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