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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独老人再婚,对方有一子女,还能享受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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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3 10:33:4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根据提供的信息,失独老人在再婚时如果对方已有子女,是否还能享受补贴取决于具体的情况。以下是几种可能的情况:
    如果失独家庭的成员通过合法途径收养或领养了新的子女,那么他们将不再享受特别的扶助政策。
    如果失独家庭在再婚后再也没有生育或领养其他子女,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他们仍然有可能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和奖励。23
    如果失独家庭在再婚后又有了自己的子女,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他们将不能再享受独生子女父母的待遇
  • 如果失独老人在再婚后,与新配偶共同生活,且新配偶有子女,那么可能需要根据当地的计划生育政策和家庭收入情况,进行一定的调整和重新评估。
  • 你好,建议到当地民政局咨询的。
  • 可以。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再婚夫妻,双方各有一个子女,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生育子女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可以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再婚夫妻,一方未生育过,另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且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生育子女的一方可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待遇。
  • 法律分析: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九条 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离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 (一)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
    (二)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
    (三)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
    (四)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
    (五)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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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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