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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还,各种理由拖欠

债权债务
2024-01-22 23:16:4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还是应当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力会比较好
  • 对方欠款金额是多少啊,你可以起诉他
  • 你好,具体情况是?多少钱
  • 对于拖欠债务的,首先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将借款人列入失信人名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对于拖欠债务的,首先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将借款人列入失信人名单;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借钱拖着不还的,出借人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处理,权利人要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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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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