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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一年半可以鉴定吗?

损害赔偿
2024-01-22 16:18:3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鉴定的事情到司法鉴定中心核实即可
  • 什么原因受伤,多长时间了呢
  • 你好,具体是怎么受伤的呢?
  • 是什么情况,是怎么受伤的
  • 伤残鉴定一般是出现交通事故或者是工伤,或者是人身损害赔偿以后,为了确定相应的伤残等级,从而确定赔偿的数额,而做的一种具有公信力的鉴定书。02受伤入院以后,在快要出院的时候,就到相应的具有资质的鉴定所进行伤残的鉴定。
    03医生会通过各个方面的肢体,脏器的检测,从而确定伤残的等级。04鉴定完毕后,七个工作日就可以领取鉴定报告,就可以拿着相应的鉴定报告去索要相应的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受伤后申请伤残鉴定有2个时机:
    1、发生人身伤害后,可以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时申请鉴定。
    2、发生人身伤害后,可以在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3、相关法律依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
    (1)鉴定原则
    应以损伤治疗后果或者结局为依据,客观评价组织器官缺失和/或功能障碍程度,科学分析损伤与残疾之间的因果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鉴定。
    受伤人员符合两处以上致残程度等级者,鉴定意见中应该分别写明各处的致残程度等级。
    (2)鉴定时机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

  • 人身损害伤残申请鉴定的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去有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委托做伤残鉴定。需要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以及出院小结。
    出院后仍需复诊的,还需携带近期诊断报告。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法律依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二条
    委托人委托鉴定的,应当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核对并记录鉴定材料的名称、种类、数量、性状、保存状况、收到时间等。
    诉讼当事人对鉴定材料有异议的,应当向委托人提出。本通则所称鉴定材料包括生物检材和非生物检材、比对样本材料以及其他与鉴定事项有关的鉴定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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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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