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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要从手机号侵犯我的个人信息要挟我我该怎么办

损害赔偿
2024-01-22 16:19: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以报警维权!
  •   侵犯个人信息应当报警。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对方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要负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为:《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 一、未经法律许可,定位或监听他人手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行为人需要承担行政责任(罚款、拘留)和民事责任(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一般情况下不会构成犯罪。
    二、如果利用监听、窃取到的信息从事犯罪活动的,根据性质不同会构成不同罪名。如利用他人隐私进行敲诈勒索的,涉嫌构成敲诈勒索罪,定位或者监听他人手机只是为了达到敲诈勒索目的一个手段,只按一罪处罚。
    三、从民事上来讲,定位或监听他人手机,属于侵害他人隐私行为,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有权请求精神抚慰金赔偿。精神抚慰金的赔偿数额,根据侵害人的主观过错程度,侵害的具体情节、后果和影响,侵害人的得利情况,侵害人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受诉法院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予以酌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法律分析:有人用个人信息威胁,可以搜集证据材料立即报警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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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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