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日结工中介多发40块工资可以不用退回吗

劳动纠纷
2024-01-23 11:08: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这个是要进行退费的
  • 你好不合理的可以申请的
  • 离职后公司多发工资,不可以不退回。这是属于不当得利,工资多发,用人单位要求退还的,应当退还,否则对方起诉,又胜诉的话,当事人可能面临两条路,一是还钱,二是不还,但名字会被列入法院的“失信人员名单”,并且法院执行局会通过全国各银行去找当事人银行账户的钱,来返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法律分析:不可以,这是属于不当得利,工资多发,用人单位要求退还的,应当退还,否则对方起诉,又胜诉的话,当事人可能面临两条路,一是还钱,二是,不还,但名字会被列入法院的“失信人员名单”,并且法院执行局会通过全国各银行去找当事人银行账户的钱,来返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法律分析:离职后公司多发工资,不可以不退回。这是属于不当得利,工资多发,用人单位要求退还的,应当退还,否则对方起诉,又胜诉的话,当事人可能面临两条路,一是还钱,二是不还,但名字会被列入法院的“失信人员名单”,并且法院执行局会通过全国各银行去找当事人银行账户的钱,来返还欠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