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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帮别人开车 现在有一个超重的违章 老板不管不问的 我要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24-01-21 19:25:46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开别人车违章是和自己开车违章一样的处理流程,自己带驾驶证和机动车行驶证到违章地交警队处理违章即可。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一、自己的身份证原件;
    二、自己的驾驶证原件;
    三、所开车辆的行驶证原件;
    四、足够缴纳罚款的现金和银行卡。
    把车借给别人发生交通违章的行为的,一般由驾驶人承担责任,如超速等违法行为驾驶车辆,需由驾驶违章人持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违章地或车辆原籍缴纳罚款扣分处罚。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公司车辆违章,应该由违章时的实际驾驶人去处理,就是俗话说的“谁开车谁负责处理违章”。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3、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4、驾驶人本人到场。
    备齐以上四种资料,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法律依据:《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 公司车辆违章,应该由违章时的实际驾驶人去处理,就是俗话说的“谁开车谁负责处理违章”。处理所需资料如下:


    1、违章车辆行驶证原件;


    2、驾驶人身份证原件;


    3、驾驶人驾驶证原件;


    4、驾驶人本人到场。

    备齐以上四种资料,直接去车管所或交警队服务大厅拿号排队处理即可。法律依据:《 交通违章 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八条 对当事人处以罚款的, 应当告知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代收机构缴纳罚款。当事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对机动车驾驶员违章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对非本辖区(以直辖市和地、市范围为界,下同)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由交通民警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


    (二)在边远、交通不便地区和高速公路上,对非本辖区过境的机动车驾驶员处以二十元以上罚款,机动车驾驶员向交通违章行为发生地代收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机动车驾驶员主动提出的。

    《交通违章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和乘车人处以二十元以下(含)罚款的,交通民警作出处罚决定后,可以当场收缴。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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