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丈夫没有付钱,但去世了。是否还丈夫的债。

婚姻家庭
2024-01-27 16:18:4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丈夫去世前欠债,如果继承人继承了丈夫的遗产,需要在继承财产范围内偿还债款;如果没有继承,则不用偿还丈夫欠款。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房产债务,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您好 需要看此笔债务的具体性质
  • 丈夫欠债妻子是否要还视情况而定。
    1.如果丈夫是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所欠债务由配偶偿还。
    2.如果丈夫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丈夫所欠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属于共同债务,妻子应当偿还。
    3.如果丈夫所欠债务为一方的个人债务,丈夫死亡后,如果妻子继承遗产的,应当以遗产为限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妻子不需要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丈夫欠钱,妻子要否要还,要看债务的归属问题。如果是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妻子也要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个人债务,妻子不用还。法律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你好,没有继承丈夫的遗产,可以不承担丈夫个人的债务。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