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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工到期了,人事不办理离职往后面拖半个月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4-01-22 09:37:10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提出辞职,到期后公司不让走,可以完成工作交接手续后直接走人;被阻拦时可以与公司协商或者向劳动局投诉。如果还在试用期的,则提前三日提出辞职,三日后就可以走
  • 你好,是提前通知了吗?如果到期没批也是可以辞职的。
  • 你好!可以找劳动部门的反应的


  • 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如果拒绝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辞职的流程是:
    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30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
    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
    (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
    (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
    (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
    (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关于与XX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
    (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
    (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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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者辞职不干了,但老板不发工资的,可以与老板协商,约定明确的支付工资的期限;若老板拒绝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来责令其限期支付;或者劳动者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辞职之后,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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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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