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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费什时候交?

刑事案件
2024-01-21 19:55:4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在立案时或法院限定的时间内缴纳。
  • 立案审核通过后收到法院的通知就缴纳
  • 一般是起诉时由起诉方预交,如果不交诉讼费,法院可不予受理或按自动撤诉处理,所以诉讼费的缴纳很重要,是立案的重要凭据。判决后,由败诉方承担,如缴纳的是胜诉方,可凭诉讼费收据直接到法院退回所交诉讼费。
    但有时法院也会在判决中让双方各承担一定比例的诉讼费。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一、诉讼费什么时候交
    1、诉讼费缴纳时间具体如下:
    (1)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是在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在7日之内向法院缴纳;
    (2)对于反诉的案件,是在当事人提起反诉的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3)如果当事人对缴纳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
    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应当依照本办法交纳诉讼费用。
    本办法规定可以不交纳或者免予交纳诉讼费用的除外。
    二、诉讼费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 【法律分析】:
    1、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后,一般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预交诉讼费用通知的次日起7日内预交。
    2、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3、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条 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上诉人预交。被告提起反诉,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由被告预交。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可以不预交案件受理费。 申请费由申请人预交。但是,本办法第十条第
    (一)项、第
    (六)项规定的申请费不由申请人预交,执行申请费执行后交纳,破产申请费清算后交纳。 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费用,待实际发生后交纳。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在诉讼中变更诉讼请求数额,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
    (二)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第二十二条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反诉案件由提起反诉的当事人自提起反诉次日起7日内交纳案件受理费。 上诉案件的案件受理费由上诉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诉状时预交。双方当事人都提起上诉的,分别预交。上诉人在上诉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在7日内预交。 申请费由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预交。 当事人逾期不交纳诉讼费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请,或者申请司法救助未获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仍未交纳诉讼费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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