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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户口本上是未婚,再婚的话需要去派出所改婚姻状况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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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2 11:13: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个是看个人需求,如果你有需要的话,可以去更改。
  • 法律分析:需要自己去申请变更登记,户口本上是未婚,登记结婚后如果不去派出所更改,是不会有改动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持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到拟变更户口一方或者双方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找户政窗口的民警,经审查后立即就可以变更。把户口本上的未婚改成已婚,当日可以办好。
    婚姻状况不是主要登记项目,因此,派出所不会过多审查。结婚法律上称为婚姻成立。是指配偶双方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配偶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及其他责任。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户口本跟身份证是证明我们身份的重要工具,缺一不可,所以,户口本和身份证上面的信息也是很重要的,但是,有的时候难免会存在疏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法律分析:离婚后不需要区派出所更改,只要不是已婚状态,就无需再去变更。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法律依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 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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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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