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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出租方要求收回土地,那承租方在土地上建的房子该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4-01-21 15:26: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出租方可以要求承租方将房屋拆除,双方经协商,出租方愿意继续使用的,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
  • 一般租用土地建房到期,土地上的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一样归出租人所有。但是如果有约定的,就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的,可以责令拆除,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权人。 租地合同一般不能超过二十年,到期应该返还租赁的土地。
    由于房屋与土地使用权是不可分离的,房屋等建筑物的所有权应当与土地使用权归属同一方所有。非财产所有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权人,造成财产所有权人损失的,应当负责赔偿。
    在租赁的土地上面即使盖了房子,办理产权证也不是承租人的,因为相关法律规定的土地政策是地上物属于出租人,而且盖房子还必须获得出租人的同意,一般如果在租赁合同上注明,新增的地上物在终止租赁关系以后应该获得补偿,就比较合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租地建房拆迁有补偿吗
    按照各地执行不统一,有的地区可以补偿,按规定,只补给产权人,承租人只拿一定的搬迁补偿费。
    国家收取的叫做土地出让金,就是一次性缴纳70年的地租,一般作为当地政府的预算外收入,县级以上才能够收取,归县或者市财政,国家、省没有份,村子、区也没有。因为国家是国有土地的所有者,所以,开发商除了对原来的土地使用人进行拆迁补偿外,还要支付国家土地出让金和土地收益金。
  • 按法定及约定处理
  • 土地租赁合同到期,建筑物处理方式如下:
    1、合同的转租,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将承租的土地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人,无需征得甲方同意;
    2、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合同到期直接走可以吗
    合同到期可以直接走:
    1、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2、劳动合同已经到期,合同已经自然终止,只要办理离职手续就行。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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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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