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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时期改过一次名字 已经有一个曾用名 现在成年了还可以在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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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1 09:17:1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未成年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该《条例》第三条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因此,改名应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申请。只有在户口登记机关办理了变更登记,这样合法地有效地改变了自己的名字,新名字才能够具有法律上的效力,才能为法律所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已经改过一次名字了还可以改。只要满足以下条件,就可以改名:
    1、未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 也就是说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当然要带户口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 法律分析:没有次数限制,未成年人,是不可以自己改名字的。不要说改几次,改一次就是一件很难的事。所谓姓名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10周岁以上儿童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18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出所所长审批。18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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