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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别人在用怎么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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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1 09:14:1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普通公民无权注销他人的手机号码、银行账户等私密信息。如果手机机主利用此号码进行犯罪或者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出具法律文书进行号码查封;如果犯罪者被确定需要承担刑事处罚,且该人手机号码确实属于重大涉案证据或危害后果严重的联络中继,可由法院出具法律文书到运营商处进行处理。
    但是,一般情况下,没有对他人手机号码进行查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办理危害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行使与公安机关相同的职权。
  • 法律分析:一个手机号码用由于各种原由准备不再使用,那么就将手机号码注销。注销步骤:
    1、要交纳交清自己手机号码所欠的花费,如有余额,销号时能够送还。
    2、确定本手机号码所参与的优惠活动已经到时。参与了通讯公司优惠活动(如优惠购机、冲话费送话费活动等),并签订了协议明确商定在享受优惠有效期内不能解决销户、过户、停机等业务的情况,按协议执行,协议逾期之后才能销号。
    3、带上本人身份证和手机号码,亲自到号码归属地的移动营业厅解决手机销号业务。注意事项:注销号码之前,要做好支付宝、网站手机号码绑定、银行预留手机号码等替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
    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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