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双方联系方式等信息,写明你的居住地址。
办理失业补助金申请,办理机构: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失业保险申领窗口。
申办条件,不具备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失业人员:
1.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因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按规定办妥失业登记,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一年,生活确有困难(一般指患严重疾病)的;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因患严重疾病而短时间难以就业,或因其他原因造成生活的特殊困难的;
3.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单位招用的本市农民
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一年,解除
劳动关系后无劳动收入,生活有特殊困难的。
申请材料:
1.劳动手册;
2.户口簿;
3.退工证明;
4.法律依据:《失业人员特殊困难申请表》;
5.本人书面申请;
6.身份证;
7.实名制银行结算户存折。
办事程序:本人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办理失业补助金申领手续,审核通过的,失业人员凭银行存折,在规
定日期(一般为每月15日左右)直接到银行领取失业补助金。审核未通过的,工作人员告知不能领取的原因。
收费标准:不收费
扩展资料:失业补助金申请流程如下:
1.搜索“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点击“失业待遇申领”;
2.点击左侧“失业补助金网上申领”;
3.进入登录界面。已注册用户根据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点击“登录”,未注册用户点击右下角“注册”。
4.登录成功后,若出现以下界面,选择手机校验“点击进入”——点击“发送验证码”——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点击“确定”,提示认证成功;
5.确定后,阅读页面提示内容,点击“我已认真阅读?”——点击“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