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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妹妹在学校寝室,因为有人拿了她朋友的充电宝,然后去问,那个女孩不承认,再后来被问得不耐烦了,承认了,然后辱骂我妹妹,我妹妹给她打了,怎么算

人格尊严
2024-01-20 18:31:57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五十三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侮辱、诽谤、诬告陷害、故意损毁财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侵犯隐私、非法侵入住宅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调解处理:
    (一)亲友、邻里、同事、在校学生之间因琐事发生纠纷引起的;
    (二)行为人的侵害行为系由被侵害人事前的过错行为引起的;
    (三)其他适用调解处理更易化解矛盾的。
    对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民间纠纷,应当告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申请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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