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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借钱没还,在2018年重新写欠条规定欠款十万元在三年内每年还款,于三年还清,现在到期了一点没还。

债权债务
2024-01-20 18:27:5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双方可以重新达成还款协议,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务人重新出具借条产生了一个新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立案和受理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追讨债务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 如果对方欠款到期不还的,债权人可以先与债务人协商还款,双方可以重新达成还款协议,诉讼时效届满之后债务人重新出具借条产生了一个新的借贷关系,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如果债务人拒绝还款的责任,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进行起诉要求对方还钱。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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