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不提供账目。这不是合伙人承担不承担的,只要是这个欠款是在合伙经营中发生的债务,合伙人就要承担的。
先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合伙帐目不清,在有部分财产和账目清楚地情况下,法院会就明确的部分先行判决。
合伙人是指投资组成合伙企业,参与合伙经营的组织和个人,是合伙企业的主体。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
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