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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工资的问题

劳动纠纷
2024-01-20 16:06:5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病价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 病假工资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支付
  • 病假工资是东莞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追问:医疗期6个月内,工龄满8年以上者,应该是本人工资的100%吧?,实际工作23年了
    解答:没有,据我所知都是这样的,公司愿意给多的是另一回事。
  • 病假工资规定:病假工资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病假工资的基数,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确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其他。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九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①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④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⑤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①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②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③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便可计算出病假工资的数额。病假工资=(计算基数/
    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法律依据: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病假工资: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不都相同,但无论何种计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每月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二条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按合同约定的正常工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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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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