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合同没到期想退房还能拿到押金吗

房产纠纷
2024-01-21 14:11: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 如果是没有到期的话,属于构成了违约的
  • 合同没到期房东不退押金的处理方式:合同中对押金退还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双方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诉讼解决。需注意押金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一、合同期没到退房可以要押金吗
    1、合同期没到退房可不可以要押金,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合同中写明了承租人违约不退押金的话,房东有权不退押金,租户不可以索要;
    (2)合同中没有写明违约责任的,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房东可以要求因租户提前退租,影响房屋出租所产生经济损失。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办理出租登记手续需要填报的内容是什么
    1、出租人、承租人姓名或者名称、证件种类和号码、住所地,实际居住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户籍地;
    2、出租房屋的基本情况、租金和租期;
    3、房屋权属证书或者房屋来源证明;
    4、本市规定的其他内容。


  • 退房退押金,分情况处理:
    1、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2、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3、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4、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租房到期不退押金怎么办
    l、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七百零九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