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村委会下属的自然村可以刻制公章吗?

征地拆迁
2024-02-14 21:43:1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村委会公章不允许私人刻印,一律由乡人民政府负责制发。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并且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保管人,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通常不直接保管印章。
    为了确保公章使用合规,通常村委会都会指定专人进行印章的保管。

    民政部、公安部发布的法律依据:《关于规范村民委员会印章制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村民委员会印章要有专人保管,并且由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提名保管人,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后方可实施。

  • 村委会的公章一般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村委会算不上行政单位,所以他们的公章只在内部文件上有证明作用。除非村委会注册登记了,同时这个公章有报备,否则这个公章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在法律上,加盖公章是认定文书所写内容是否经公章单位认可、承诺承担相关义务与责任的重要依据,
  • 法律分析:用实践单位的章或者实践当地的村委都可以。但是如果你自己刻章,是不行的,自己的章只有名章,闲章,引首章等等,你如果刻个村委会的盖上 ,是犯法的,属于私刻公章罪,处五日以上的拘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根据村民居住状况、人口多少,按照便于群众自治,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的原则设立。
    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村民委员会可以根据村民居住状况、集体土地所有权关系等分设若干村民小组。
    第四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开展自治活动、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第五条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 公章是一个组织(经过合法注册的机构、社团、协会等)或者法人(合法设立的法人企业、学校、各种事务所等)的代表品。自然村是自然形成的村民聚集地,不属于法定设立的“村”,这样的“村”不单独设置基层村民自治管理组织“村委会”,党员的数量通常也不多,也不会设立党的小组或者支部,所以自然村中没有公章(村委会公章和党支部公章)。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