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女生自愿把隐私部位给男友看算不算违法?

婚姻家庭
2024-01-20 10:02:2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看具体情况,如果是男女朋友自愿的情况下肯定不犯罪,如果是在女生不愿意的情况下,用限制女生自由的方式,来达到亲女生目的地,就属于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情侣之间拍的隐私犯法吗
    是否违法要看拍摄的内容、拍摄方式(比如偷拍),以及是否有公布出去。
    是否违法要看拍摄的内容、拍摄方式(比如偷拍),以及是否有公布出去。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刑法》
    《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五十三条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物品罪】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可分为以下十类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可分为以下十类
    (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一)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二)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三)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三)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四)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五)私拆他人信件,偷看他人日记,刺探他人私人文件内容,以及将他们公开。
    (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六)调查、刺探他人社会关系并非法公诸于众。
    (七)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七)干扰他人夫妻性生活或对其进行调查、公布。
    (八)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八)将他人婚外性生活向社会公布。
    (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九)泄露公民的个人材料或公诸于众或扩大公开范围。
    (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十)收集公民不愿向社会公开的纯属个人的情况。
    相关法条
    相关法条
    民法典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