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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对象分手后,大额的转账要的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4-01-22 14:16:45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和对象分手后,大额转账是否能够追回,取决于转账的性质和具体情况。以下是一些可能影响追回权的因素:
    1. **转账目的**:如果转账是出于赠与、消费或者其他非借贷目的,且没有明确的还款承诺,那么追回的可能性较低。
    2. **证据情况**:如果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转账是基于借款关系,例如借条、欠条、微信、短信等书面证据,或者有目击者可以证明借款事实,那么追回的可能性会增加。
    3. **还款意愿**:如果对方有还款意愿,即使没有法律上的还款义务,也可能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解决问题。
    4. **法律规定**:不同地区和法律体系对转账的性质和追回权有不同的规定。例如,在某些司法管辖区,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能被视为赠与,而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则可能被视为可追回的借款。
    5. **时间因素**: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借款长时间未追回,可能会影响追回权,例如因诉讼时效届满而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追回。
    如果您认为分手后有权追回大额转账,建议采取以下步骤:
    - **收集证据**:整理所有相关的转账记录、通信记录等证据。
    - **协商解决**:首先尝试与对方进行协商,看是否能够和平解决问题。
    - **法律咨询**:咨询专业律师,了解您的权利和可能的法律途径。
    - **法律行动**:如果协商无果,可能需要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
    请记住,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都不同,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在处理实际问题时,专业法律意见是非常重要的。
    追问:口头借的,搞对象这回事,哪会有借据这些。主要现在是对方不承认,转账记录全都有的,能要的回吗?
    解答:这种情况可以起诉,法院一般来说会按照一定比例返还
  •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
  • 法律分析:谈恋爱期间的转账可不可以要回,要看转账的性质而定,如果是借贷的,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如果是赠与的,一般是不能要对方还的。恋爱期间对方自愿转账,有证据证明是其自愿赠予的,赠与方无权要求受赠方归还赠与。
    赠与的财物并不以结婚为目的,只是为了表达爱意主动给付,或者是用于日常生活开支的、小额的,按照一般生活经验,属于一般性赠与,只要交付,财物所有权就发生了变化,属于无偿给予对方,收礼物的一方可不予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分手后转账的钱如果属于附义务的赠与可以要回,在司法实践中为另一方的正常花费或者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会被认定为是赠与。
    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一条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分手后转账的钱如果是赠与,则一般不可以要回。如果是借款等类型转账,则一般可以要回。即在恋爱期间,一方对另一方的转账一般应当视为对另一方的财产。并且财产的所有权已经转移过去了,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法院不会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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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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