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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工伤几个月后,回工伤上班了,现在不干了,可以得到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1-22 14:54:07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先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提条件;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不能同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工伤待遇问题,去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按工伤等级支付相关工伤赔偿金;工伤维权程序比较复杂,如果自己不熟悉,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 如果您在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被确定为有伤残等级,那么在工伤发生之时就应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这个款项通常不会因为您后来的离职而受到影响。
  • 可以的,工伤赔偿除医疗产生的直接损失外,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等级和停工留薪期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
  • 因个人离职原因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p
  • 你好,是受伤之后上班离职的吗?
  • 你好,可以的,请详细阐述。
  • 你好,这边可以回答你的问题
  • 上午好,这是可以申请工伤的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维权
  • 在发生工伤赔偿争议后,当事人应按照下列规定来申请劳动仲裁: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申请;提交书面的仲裁申请、申请书副本;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工伤赔偿需要先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但是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出来后多久可以领取伤残待遇,现行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了工伤保险,工伤待遇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用人单位承担部分直接按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即可,工伤保险基金承担部分需要按相关规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报支付手续,经审批无误后才能发放。
  • 工伤赔偿属于劳动纠纷案件,因为工伤赔偿纠纷是发生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财产纠纷。因此,工伤赔偿纠纷需要先进行劳动仲裁,不可以直接起诉到法院。从更为广义的角度来说,属于民事纠纷,所以在劳动仲裁后,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裁决书之日起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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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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