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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没有去指定医院

劳动纠纷
2024-01-19 18:12:3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工伤未在定点医院就医的处理方式如下:
    1、伤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转往本市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2、从业人员被认定为工伤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其中自负部分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凭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3、从业人员经认定为工伤后持社会保障卡、认定工伤决定书就诊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予以记账,经医保经办机构核定后,社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是怎样的
    社保定点医院变更步骤如下:
    1、现场办理。
    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到拟选定医院的指定办理部门(社保中心或者社保所),填写登记表办理改点手续;
    2、单位代办。职工由单位进行变更,把需要取消、增加的医院名告诉单位社保方面的负责人,由单位在网上进行变更。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法律分析:工伤不一定要在定点医院治疗。既然是工伤就牵涉到雇佣单位对个人的赔偿以及保险公司对雇佣单位(也就是投保人)赔偿的问题。所以一般都会详细的列举出当地的指定医院,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当主动及时的将伤者送到指定医院,当然,伤势较重的情况下,一般按照就近原则来处理,保险公司一般也是理赔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还是可以继续认定为工伤的。先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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