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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我一下我的工伤认定是9级,我目前还在之前,这个能赔偿多少钱呢

劳动纠纷
2024-01-20 18:58:17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九级工伤赔偿包括:(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5万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2.5万元
  • 是否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继续劳动关系,可以主张9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如果终止合同,还可以主张一次性医疗,一次性就业。
  •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知晓,可以沟通一下吧
  • 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个月工资
  • 你好,具体的赔偿标准可以详细谈下
  • 具体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 您好,在职可以赔付两个一次性。
  • 你好,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啊

  • 一、工伤9级一般能赔偿多少钱
    1、工伤9级一般能赔偿几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费用,具体的赔偿金,与职员因为受工伤接受治疗支付花费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有关,如果职员入职之后,单位已经依法给职员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首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2)本人提出解除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1、劳动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通知书;
    2、因工伤残等级鉴定表;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病历本;
    4、疾病诊断证明书等相关材料。
    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 法律分析:九级工伤具体怎么赔偿,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九级工伤能够获得的赔偿项目主要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其中,工伤九级能获得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数额为九个月的本人工资。
    此外的赔偿项目还有护理费、误工费、伙食补助费等赔偿项目,这项项目需要综合考虑工作的地域、个人工资以及具体伤情来判断。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ニ)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9级赔偿标准为: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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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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