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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86年参加工作2000年买断工龄。我工作岗位是特殊工种。本应该今年该退休了。档案上却写的是工人。没有写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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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15:38:17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买断工龄与特殊工种退休没有冲突。买断工龄只是职工与单位间的事,与退休无关。前提是首先你应当明确你所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买断工龄时你的特殊工种是否是单位为你向劳动部门申报确认了的,并档案中相关记载清楚。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一是所从事的特殊工种,必须是原国家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二是必须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三是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经历有原始记录。四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 法律分析:买断工龄是指改革开放初期我国一些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安置富余人员的一种办法,即参照员工在企业的工作年限、工资水平、工作岗位等条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经企业与员工双方协商,报有关部门批准,由企业一次性支付给员工一定数额的货币,从而解除企业和富余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把员工推向社会的一种形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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