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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家门口距离邻居家后门1.7米,1.7是公共道路,我在家门口建化粪池,邻居不给建

房产纠纷
2024-01-19 11:57: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邻居建化粪池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严重影响生活的,可以请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已经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 可以报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邻居建房损害影响自身房屋,可以与邻居协商处理解决,或者由上级有关部门如村委或居委领导进行调解,要求停止施工恢复原状,不能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报警处理或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五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邻居建化粪池的行为属于侵权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行为严重影响生活的,可以请求邻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礼道歉,已经造成损失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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