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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结婚了,我的房子是非住房,结婚前我父母全款购买的, 一共两套,一套只写的我的名字,一套写的我和我妈的名字(份额各占50%),租赁合同全部是母亲作为甲方签订,租金也是母亲的支付宝、微信、银行卡在收款。 请问除了在婚前协议中明确约定:男方婚前全款房的在婚姻存续期的租金只归男方所有。 有没有其他方式,或者不让对方知晓,或者既不伤害感情,又能避免婚前全款房的租金计入婚后共同财产,提前避免万一感情破裂 对方提出分割婚前全款房的租金。

房产纠纷
2024-01-19 13:41:2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能没有其他好办法可以完全避免,因为按照民法典等法律规定,婚前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租金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 夫妻双方婚前全款房的租金,可以提前约定,如未约定未经营的收入也可以主张为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双方在共同协商好的情况下明确写入婚前财产协议内容中就可以的
  • 你好,是否愿意过户给母亲呢
  • 以下事项是当事人在婚前买房中需要注意的:
    1、因还未领取结婚证,所买商品房在婚前如果没有明确约定或其他事由,该商品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出资的情况,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否登记为两人;如果一方出资了却没有登记名字,那么不能拥有房屋的所有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买的房子且已支付完价款,属于买房一方的婚前财产。如果男女双方未对婚前财产作出约定,那此房屋为买房一方的个人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民法典》规定一方婚前房屋的租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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