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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可以领生育金贴嘛

劳动纠纷
2024-01-21 11:14:58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小产(即自然流产或胎死宫内等情形)的妇女在中国一些地区是可以通过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获得生育津贴和报销产前检查医疗费用的。这符合《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有关问题处理办法》和《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细则》等地方政策的规定。
    在北京市,依据相关文件,职工因自然流产、胎死宫内等疾病原因终止妊娠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贴和报销同期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在成都市,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并且可以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时,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因此,如果女职工参加了所在地的生育保险,且符合当地的生育保险待遇规定,小产是可以领取生育金贴的。具体待遇和报销流程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劳动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 可以申请,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可以申请,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 小产是可以享受生育津贴的。职工因自然流产、胎死宫内等疾病原因终止妊娠的,按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和报销同期产前检查医疗费用;其它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生育保险不予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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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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