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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者送了我一部一万块的手机 两个月过去了我发现我们不合适就没有同意他要求我返还手机

婚姻家庭
2024-01-20 12:00:0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双方之间为了维系感情的赠有可以不予如果是双方之间为了维系感情的赠与,可以不予退还
  • 你好,建议合理协商退还手机问题
  • 您好 您这边先和对方协商的呢
  • 赠与协议已经履行,无法撤销
  • 你好,这种是不用返还的
  • 恋爱期间送的手机不可以要回。这种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可撤销。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 恋爱期间送的手机不可以要回。这种赠与行为已经完成,不可撤销。恋爱、订婚期间,一方赠送给对方亲友的财物,无权要求返还;订婚、恋爱期间,互赠一些财物,这可以视为一种正常的赠与关系,一方送给对方的财物,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一般不得要求返还。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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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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